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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交通标志工程监理
第一章 总则
目的:
为了加强
高速公路
建设项目的交通工程质量管理,合理控制工期和工程费用,使施工监理工作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特制定本细则。
依据:
依据交通部颁发“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及相关高速公路蒙蚌段工程合同文件制定。
施工监理原则:
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按照“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认真贯彻有关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认真做好施工监理工作。
适用范围:
高速公路蒙蚌段交通工程建设项目
备注:
本项监理办法有关条款如与业主合同条款有异,以业主合同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