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则基于信息技木设备的安全风险和认证风险制定,规定了信息技术设备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基本原则和要求。适用于信息技术设备,包括以下产品种类:微型计算机(含自助服务终端)、便携式计算机、与计算机连用的显示设备、与计算 机相连的打印设备、多用途打印复印机、扫措仪、计算机内置电源及电源适配器、充电器、电脑庌戏机、学习机、复印机、服务器、收款机。
2021-05-11 12:02:27 2.49MB CNCA-C09-01 产品认证 信息 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