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标准》针对目前医院信息化建设现状,着眼未来 5-10
年全国医院信息化应用发展要求,针对二级医院、三级乙等医院
和三级甲等医院的临床业务、医院管理等工作,覆盖医院信息化
建设的主要业务和建设要求,从软硬件建设、安全保障、新兴技
术应用等方面规范了医院信息化建设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建设标
准》分为业务应用、信息平台、基础设施、安全防护、新兴技术
等 5 章 22 类 262 项具体内容。第一章业务应用,包括便民服务、
医疗服务、医疗管理、医疗协同、运营管理、后勤管理、科研管
理、教学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 9 类;第二章信息平台,包括信
息平台基础、平台服务集成等 2 类;第三章基础设施,包括机房
基础、硬件设备、基础软件等 3 类;第四章安全防护,包括数据
中心安全、终端安全、网络安全、容灾备份等 4 类;第五章新兴
技术,包括大数据技术、云计算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
术等 4 类。建设标准按照二级、三级乙等和三级甲等医院提出了
具体要求。二级及以上医院在医院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要依据本
《建设标准》,符合电子病历基本数据集、电子病历共享文档规范、
以及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技术规范等卫生健康行业信息
标准,满足《医院信息平台应用功能指引》、《医院信息化建设应
用技术指引》和相关医院数据上报管理规范的要求。妇幼保健院、
专科医院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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