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传者: pengtaohan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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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 2021-06-02 1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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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大小: 5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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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类型: DOC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第二条 本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条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 公司名称:湛江市XX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湖秀新村第二办公楼306室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 公司经营范围:农业科技推广与咨询服务;机械设备及配件生产加工;机电设备及配件生产加工;机电设备安装;水电安装;电脑安装维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批发与零售:五金交电,机电设备及配件、机械设备及配件,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仪器仪表,办公用品,电子产品,沼气设备与配件。(以上各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
第五章 股东姓名(或名称)
第八条 股东名称: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农业机械研究所;证件名称: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件号码:事证第110000004764。
第六章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九条 股东以货币出资50万元,实缴出资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于2014年6月30日前一次性足额缴纳。
第七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和选择公司管理者等权利;
(二)按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
(三)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四)查阅、复制公司章程、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五)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分享剩余资产。
第十一条 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额;
(二)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
(三)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否则,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注册后,不得抽逃出资;
(五)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