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34—90) 第1章一般规定 1. 当基坑开挖不能放坡时,可采用土层锚杆支护。 2. 土层锚杆施工前,应确定基坑支护所承受的荷载、锚杆的布置、锚杆承载能力、锚杆稳定性、锚固段长度、直径和落杆直径等。 第2章钻孔 1. 钻孔方法和机具的选择,应根据地质条件、设计要求、现场情况等因素确定。宜采用旋转式钻机。当在孔隙率大、含水量低的土层中钻孔时,可采用冲击式钻机时。当在呈非浸水状态的黏土、粉质黏土、砂土等土层中钻孔时,可采用旋转冲击式钻孔机。 2. 钻孔应符合下列条件: A. 在注浆完成前,钻孔不得坍塌; B. 钻孔时不应采用膨润土循环泥浆护壁; C. 锚固段应进行局部扩孔,并应深至土体主动滑动面5 米以外; D.钻孔的垂直允许偏差不宜超过孔深的20%; 第3章锚杆 1. 钢筋锚杆应除锈,并应作防腐处理。钢绞线锚杆锚固段的油脂应清除。 2. 锚杆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最上层锚杆的锚固段的上覆土层厚度不应少于3 米; B. 锚杆上下层的间距宜为1.5~3.0 米,同层锚杆的间距宜为1.0~2.5 米; C. 斜锚杆的倾角宜为15°~45°。 3. 锚杆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锚杆应安置于钻孔中心; B. 在锚杆表面上应设置定位器。定位器的间距,在锚固段宜为2 米,在自由段宜为2.5~3.0 米。 4. 根据基坑土的性质、开挖深度等,可对锚杆施加预应力,其数值宜为设计荷载的70%~80% 。 第4章注浆 1. 土层锚杆注浆可采用水泥浆或水泥砂浆。水泥宜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当地下水有腐蚀性时,应在水质化验后,确定注浆材料。 2. 水泥浆的水灰比宜为0.45~0.5;水泥砂浆的灰砂比宜为1:0.5~1:1;水泥浆宜掺加0.3%的木质素磺酸钙外加剂。 3. 锚固段注浆必须饱满密实。宜采用二次注浆,注浆压力宜大于2MPA。 4. 注浆管制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当采用一次注浆时,注浆管长度应比锚杆长度长500 毫米;当采用二次注浆时,二次注浆管长度应比一次注浆管长度短500 毫米; B. 注浆管接头宜采用外缩节,注浆管与锚杆应固定; C. 注浆管管口1.0~1.5 米长度内宜作成梅花管,其孔眼间距宜为100~120 毫米。
2021-04-22 19:03:30 19KB 土层锚杆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