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总则
第1条章程宗旨: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2条设立依据: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3条登记机构:本公司由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4条注册名称:
第5条公司住所: 。邮政编码: 。
第6条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7条营业期限:公司营业期限为20年。
第8条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9条股本情况: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10条章程性质: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11条人员定义: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章程中确定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此等人员的变更应当向利害关系人予以通知。
第1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12条经营宗旨:本公司经营宗旨为:
第13条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是:
第2章 股权
第14条出资证明:公司的股权证明为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和股东名册;股东名册系公司商业文件,任何股东均有权查阅;查阅公司股东名册的,应当进行记录,并承诺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股权种类:公司所有股份均为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