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
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建立健全政府、企业、行业组织和产业联盟、智库等的
协同推进机制,加强在技术攻关、标准制定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加强部省合作,依
托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等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发挥自身资源优势,
培育一批人工智能领军企业,探索建设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区,促进人工智能产业突
破发展。面向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推动人工智能标志性产品应用。建立人工智能
产业统计体系,关键产品与服务目录,加强跟踪研究和督促指导,确保重点工作有
序推进。
(二)加大支持力度
充分发挥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 2025)等现有资金以及重大项目等国家科技计
划(专项、基金)的引导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标志性产品及基础软硬件
研发、应用试点示范、支撑平台建设等,鼓励地方财政对相关领域加大投入力度。
以重大需求和行业应用为牵引,搭建典型试验环境,建设产品可靠性和安全性验证
平台,组织协同攻关,支持人工智能关键应用技术研发及适配,支持创新产品设计、
系统集成和产业化。支持人工智能企业与金融机构加强对接合作,通过市场机制引
导多方资本参与产业发展。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保费补偿政策中,探索
引入人工智能融合的技术装备、生产线等关键领域。
(三)鼓励创新创业
加快建设和不断完善智能网联汽车、智能语音、智能传感器、机器人等人工智能相
关领域的制造业创新中心,设立人工智能领域的重点实验室。支持企业、科研院所
与高校联合开展人工智能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鼓励开展人工智能创新创业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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