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应用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的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及其各功能单元的定义、适用范围以及功能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开发、部署和应用;建设单位可根据本规范对开发商提出建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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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妇幼健康服务信息系统的基本功能、系统安全要求,信息系统各功能之间相互关系、数据共享与协同。 本标准适用于承担妇幼健康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进行妇幼健康服务信息系统功能的规划、设计、开发、应用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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