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1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主要的施工方法、技术措施、主要设备及人员专业构成、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工期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等;
8.2.2资格证明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5)近两年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的工作业绩、获得的各种荣誉。(所有资格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备查)
9.招标文件提供的文件格式(第七章)投标人必须使用。但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
10.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副本可以复印,其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1.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印鉴。
12.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前附表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内有效。
13.投标保证金
13.1招标人委托“海安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代收、代管和代退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投标时须按投标须知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在本工程开标前汇入招标人指定的帐号。收款单位:海安县财政局结算中心—行政中心收入汇缴专户,帐号为:3206213001241000001317,开户行:江苏海安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超过期限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一律从投标人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用银行汇票或转帐支票(其他形式将被视为对招标文件的不响应,其投标书将被拒绝接收)。投标保证金为陆拾万元(开标时须出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及银行进帐单复印件)。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从提交到入帐的时间风险,提前办理相关事项,以保证投标保证金在招标文件指定的时间前汇入指定帐户。
13.2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其定标后予以退还(无息)。
13.3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担保(无息)。
13.4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必须将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一)放弃中标项目的;
(二)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三)按照本招标文件第35条第2款应当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而不提交的;
(四)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投标人(中标人)存在前款所述情形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一年内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4.踏勘现场
14.1投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自身费用。
14.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14.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14.4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标书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标书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四) 投标报价
15.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及所需的全部费用。
16.投标报价方式
本工程项目采用下列第 1 种方式
16.1固定单价报价。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采用固定单价合同,量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价的风险在约定风险范围内的,由承包人承担,风险范围以外的按合同约定。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并约定超出风险范围时的综合单价调整办法,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工程造价的,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文件调整合同价款。
2021-06-24 17: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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