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技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XXXXXX技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住所:xx市xx号协信城X栋X
第四条 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
第五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八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网站建设与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设计、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件销售;计算机硬件及耗材销售。
第九条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 公司由两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叁万元。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
XXX 2.7 货币 90%
XXX 0.3 货币 10%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缴纳出资计划如下:
首次缴纳出资情况:
股东姓名或名称 缴纳出资额
(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出资时间
XXX 2.7 货币 90% 2008.5.11
XXX 0.3 货币 10% 2008.5.11
第十二条 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 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 股东
第十四条 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 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五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