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基本概念
1 变量
和其它高级语言一样,MATLAB 也是使用变量来保存信息。变量由变量名表示,变量
的命名应遵循如下规则:
(1)变量名必须以字母开头;
(2)变量名可以由字母、数字和下划线混合组成;
(3)变量名区分字母大小写;
(4)变量名的字符长度不应超过 31 个。
在 MATLAB 中还存在着一些系统默认的固定变量,如表 2-1 所示,即在 MATLAB语
句中若出现固定变量名,则系统就将其赋以默认值。
MATLAB 的变量分为字符变量和数值变量两种,字符变量必须用单引号括起来。例
如,用户可输入:
a='happy new year'
则表示将字符串‘happy new year’赋值给字符变量 a。
若用户输入:
b=365
则表示将数值 365 赋值给数值变量 b。
和其它高级语言不同的是,MATLAB 使用变量时不需要预先对变量类型进行说明,
MATLAB 会自动根据所输入的数据来决定变量的数据类型和分配存储空间。
2 数值
在 MATLAB 内部,每一个数据元素都是用双精度来表示和存储的,大约有 16 位有效
数字。其数值有效范围约为 10-308~10+308。
但在进行数据输入输出时,MATLAB 却可以用不同的格式。如果参加运算的每一个元
素均为整数,则 MATLAB将用不加小数点的纯整数格式显示运算结果,否则则按缺省的输
出格式显示结果。MATLAB 的缺省格式为 short 格式,该格式显示运算结果为保留小数点
变量名 默认值
i 虚数单位 1−
j 虚数单位 1−
pi 圆周率π
inf 无穷大
表 2-1 MATLAB 的固定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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