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xx市xx教育辅导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xx市 第四条 公司在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民政服务大楼登记注册,公司经营期限为永久。 第五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 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 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 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 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九条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 本公司注册资本为3万元,本公司注册资本实行一次性出资。 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十一条 公司由2个自然人股东组成:     股东一: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以货币方式出资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足额交纳. 股东二: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以货币方式出资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足额交纳. 股东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依法办妥财产权的转移。 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是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依法行使《公司法》第三十八条第1项至第10项职权,还有职权为: 11、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12、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除本条第11项以外的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13、公司对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
2021-06-02 14:03:37 25KB 教育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