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故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1. 为规范信息系统的故障申告、受理、处理和修复后业务验证等日常维护支撑和管 理工作,保证故障申告、受理、处理和业务验证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明 确各部门的职责、工作流程、相关要求以及考核指标,特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所指信息系统包括:机房环境、配套网络、计算机硬件平台、基础软件、 应用软件。 3. 信息系统的分类 将信息系统分为重要信息系统和非重要信息系统两类。重要信息系统是指支撑重要业务 ,其信息安全和服务质量关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益,或关系社会秩序、公共利 益乃至国家安全的信息系统。包括面向客户、涉及账务处理且实时性要求较高的业务处 理类、渠道类和涉及客户风险管理等业务的管理类信息系统,以及支撑系统运行的机房 和网络等基础设施。 非重要信息系统是指除重要信息系统之外的信息系统。 4. 信息系统故障分级 根据信息系统故障的影响范围及持续时间等因素,将信息系统故障分为特别重大故障、 重大故障、较大故障、一般故障四个级别。当故障满足多个级别的定级条件时,按最高 级别确定故障级别。 (一)特别重大故障(一级) 1.由于重要信息系统服务异常
2022-06-17 19:03:51
119KB
文档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