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D420004-2015北斗全球卫星导航系统(GNSS)导航型天线性能要求及测试方法
2025-07-28 11:20:17 412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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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驻车控制器总成性能要求及台架试验方法》(T/CAAMTB07-2019)是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制动器委员会主导制定的一份团体标准,旨在规范和定义车辆电子驻车控制器的功能、性能以及相应的试验流程。这份标准于2019年11月21日发布并实施,适用于最大设计总质量小于3500kg的M类和N类车辆的电子驻车控制器,特别是那些采用电子驻车卡钳的驻车系统。 标准依据GB/T1.1-2009的标准编写规则,主要起草单位包括浙江力邦合信智能制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其他几家知名汽车制造商和零部件供应商。主要起草人包括刘佰申、郑大尊等业内专家。 标准的内容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1. **范围**:明确了标准适用的电子驻车控制器的范围,强调了对GB/T 15089规定的轻型车辆的适用性,并特别指出了对带电子驻车卡钳驻车系统的适用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列举了多个与电磁兼容性、车辆电气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相关的国家标准,如GB/T 18655、GB/T 19951等,这些文件在进行产品测试时起着关键指导作用。 3. **术语和定义**:定义了关键术语,例如“电子驻车控制器”是指通过电子控制单元来实现驻车制动的装置,同时定义了标称电压、供电电压等相关电气参数。 4. **功能和性能要求**:规定了电子驻车控制器在功能性和性能上的具体要求,可能包括响应速度、可靠性、耐久性等方面。 5. **试验方法**:详细描述了进行台架试验的步骤和方法,如电源电压范围测试、静态和动态性能测试等,以验证控制器是否满足标准要求。附录A提供了试验方案示例表,帮助用户理解并执行试验。 该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确保电子驻车控制器的质量和安全,提高汽车行业整体技术水平,以及促进车辆驻车系统的技术进步具有重要意义。通过遵循这些标准,制造商可以确保其产品符合国家和行业的规定,提高市场竞争力。同时,这也为监管机构提供了评估产品性能和安全性的统一标准,有利于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2025-07-11 15:58:13 82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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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 17361智能交通系统 车道偏离警告系统性能要求和测试程序(中英文版)
2024-01-19 12:44:50 2.58MB 自动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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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77主要是针对FCW进行测试的标准。资料好难找,为了方便大家下载,上传到这里,如果有侵权,请联系我删除。
2023-11-16 00:33:52 2.15MB 33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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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 20900 智能交通系统 部分自动停车系统(APS)性能要求和试验程序(中文版)
2023-10-30 12:44:02 1.52MB 自动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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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 15622 智能交通系统-自适应巡航控制系统-性能要求和测试程序(中英文版)
2022-08-29 09:00:15 5.34MB 自动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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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 21717 智能交通系统-部分自动车道内驾驶系统(PADS)-性能要求和测试程序(中英文版)
2022-07-16 11:01:27 18.29MB 自动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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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S 0119-2019限定场景下的低速自动驾驶系统性能要求与测试规程
2022-06-16 11:05:16 2.02MB 自动驾驶 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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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G关键性能要求 移动通信已经深刻地改变了人们的生活,但人们对更高性能移动通信的追求从未停止。 为了应对未来爆炸性的移动数据流量增长、海量的设备连接、不断涌现的各类新业务和应用场景,第五代移动通信(5G)系统将应运而生。 1.5G总体愿景 5G的关键能力,用“一朵红花,三片绿叶”来表示,6个红色花瓣代表了5G的六大性能指标,体现了5G满足未来多样化业务与场景需求的能力。 其中花瓣顶点代表了相应指标的最大值;黄色花瓣代表4G的指标;绿叶代表了三个效率指标,是实现5G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 IMT-2020(5G)推进组关键技术指标要求 2.5G关键能力 5G关键性能指标主要包括用户体验速率、连接数密度、端到端时延、流量密度、移动性和用户峰值速率等。 (1)用户体验速率 单位时间用户获得的数据速率,指真实网络环境下用户可获得的最低传输速率,而不是理论值。 场景 期望值 高铁 下行50Mbps, 上行25Mbps 车联网自动驾驶 下行100Mbps,上行20Mbps 工厂自动化 下行300Mbps,上行60Mbps 广阔户外 30Mbps 智慧城市 下行300Mbps, 上行60Mbps 密
2022-06-15 13:03:36 1.27MB 5G技术
4.3 性能要求 4.3.1 基本性能 AEBS 正常运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a) 进入紧急制动阶段,应按照 5.3、5.4 和 5.5 进行试验。 b) 除按照 4.4 关闭无法工作情况以外,系统在所有车辆载荷状态下都至少应在 15 km/h 至 AEBS 系统最高工作车速之间正常运行。 4.3.2 静止目标条件下的预警和启动性能 4.3.2.1 按 5.3 进行试验,4.2 所述的碰撞预警模式的时间设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a) 被试车辆最迟应在紧急制动阶段开始前 1 s 以声学、触觉及光学至少两种模式预警; b) 预警阶段的速度下降不应超过 15 km/h 或被试车辆速度下降总额的 30%,取较高者。 4.3.2.2 被试车辆在与静止目标不能发生碰撞。 4.3.2.3 紧急制动阶段不应在碰撞时间 3 s 前开始。 4.3.2.4 在排除其他因素干扰后,5 次试验至少 3 次满足 4.3.2.1-4.3.2.3 条的规定。 4.3.3 移动目标条件下的预警和启动性能 4.3.3.1 按 5.4 进行试验,4.2 所述的碰撞预警模式的时间设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a) 被试车辆最迟应在紧急制动阶段开始前 1 s 以声学、触觉及光学至少两种模式预警; b) 预警阶段的速度下降不应超过 15 km/h 或被试车辆速度下降总额的 30%,取较高者。 4.3.3.2 紧急制动阶段被试车辆不应与移动目标发生碰撞。 4.3.3.3 紧急制动阶段不应在预计碰撞时间 3 s 前开始。 4.3.3.4 在排除驾驶员干扰后,5次试验至少 3 次满足 4.3.3.1-4.3.3.3 条的规定。 4.3.4 制动目标条件下的预警和启动性能 4.3.4.1 按 5.5 进行试验,4.2 所述的碰撞预警模式的时间设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a) 被试车辆最迟应在紧急制动阶段开始前 1 s 以声学、触觉及光学至少两种模式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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