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使本公司外制开发及半成品、成品外协处理有所遵循,特订本细则。 第二条 范围 本细则系指配合本公司销售、生产上需要,需通过协作厂商完成新产品零配件的试作、量试及认可后的大量外协制造等作业均属此范围。 第三条 外协类别 外协依其加工性质的不同区分为: (一)成品外协 系指由本公司提供材料或半成品供协作厂商制成成品,其外协加工后即可缴交物量部门当作成品销售或可直接由协作厂商交运者。 (二)半成品外协 系指由本公司提供材料、模具或半成品供协作厂商制造,其外协加工后尚需送回本公司再经过加工始能完成成品者。 (三)材料外协
2021-04-06 19:03:24 33KB 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