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传者: 26789847
|
上传时间: 2022-05-12 16:02:41
|
文件大小: 8.28MB
|
文件类型: PDF
6.6 安全性设计
6. 6. 1 安全防范系统所用设备、器材的安全性指标应符合现行同
家标准《安全防范报警设备 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GB 16796 和
相关产品标准规定的安全性能要求。
6.6.2 安全防范系统的设计应防止造成对人员的伤害,并应符合
下列规定:
1 系统所周设备及其安装部件的机械结构应有足够的强度,
应能防止由于机械重心不稳、安装固定不牢、突出物和锐利边缘以
及显示设备爆裂等造成对人员的伤害;
2 系统所用设备所产生的气体、X 射线、激光辐射和电磁辐
射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不能损害人体健康;
3 系统和设备应有防人身触电、防火、防过热的保护措施;
4 监控中心(控制室)的面积、温度、温度、噪声、采光及环保
要求、自身防护能力、设备配置、安装、控制操作设计、人机界面设
计等均应符合人机工程学原理。
6.6.3 具有特殊防御功能的实体防护装置,如具有锐利边缘或触
碰时对人体具有一定伤害的.应在安装区域显著位置设置警示
标识。
6.6.4 安全防泡系统的设汁应保证系统的信息安全性,并应符合
下列规定:
1 系统宜采用专用传输网络,有线公网传输和无线传输宜有
信息加密措施;
2 根据安全管理需要,系统可对重要数据进行加密存储;
3 应有防病毒和防网络入僵的措施;
4 系统宜对用户和设备进行身份认证,宜对用户和设备基本
信息、属性信息以及身份标识信息等进行管理;
5 系统运行的密钥或编码不应是弱口令,用户名和操作密码
组合应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