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传者: 43934844
|
上传时间: 2022-06-14 19:04:37
|
文件大小: 38KB
|
文件类型: DOC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信息化工作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局计算机管理,根据省厅、省局、市 局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办公室和计算机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计算机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计算机设备固定资产 的管理,计算机管理人员负责技术保障。 第三条 我局各科室、所属各事业单位必须设置计算机运行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计算机管理,运 行管理员应选派计算机应用技术好、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 第四条 计算机实行专人管理,对每台计算机应根据岗位指定管理单位和管理人。 第二章 计算机设备管理 第五条 计算机设备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 现有计算机设备资产管理; (二) 新购设备的申请、采购和领用; (三) 上级下发设备管理; (四) 设备的安装、维修和升级; (五) 耗材和配件的管理; (六) 设备的回收、调拨、报废等。 第六条 计算机设备资产主要包括服务器、台式电脑(微机)、笔记本电脑、打印机、扫描仪、 刻录机、不间断电源(UPS)、交换机、路由器、集线器(HUB)、收发器等。 (一)每台计算机设备应根据使用情况指定管理单位和管理人员,填写设备标签, 并将设备标签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