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对功能的规定
用列表的方式(例如 IPO 表即输入、处理、输出表的形式),逐项定量和定性地叙述对
软件所提出的功能要求,说明输入什么量、经怎样的处理、得到什么输出,说明软件应支持
的终端数和应支持的并行操作的用户数。
3.2 对性能的规定
3.2.1 精度
说明对该软件的输入、输出数据精度的要求,可能包括传输过程中的精度。
3.2.2 时间特性要求
说明对于该软件的时间特性要求,如:
1. 响应时间;
2. 更新处理时间;
3. 数据的转换和传送时间;
4. 解题时间。
3.2.3 灵活性
说明对该软件的灵活性的要求,即当需求发生某些变化时,该软件对这些变化的适应能
力,如:
1. 操作方式上的变化;
2. 运行环境的变化;
3. 同其他软件的接口的变化;
4. 精度和有效时限的变化;
5. 计划的变化或改进。
对于为了提供这些灵活性而进行的专门设计的部分应该加以标明。
3.3 输入输出要求
解释各输入输出数据类型,并逐项说明其媒体、格式、数值范围、精度等。对软件的数
据输出及必须标明的控制输出量进行解释并举例,包括对硬拷贝报告(正常结果输出、状态
输出及异常输出)以及图形或显示报告的描述。
3.4 数据管理能力要求
说明需要管理的文卷和记录的个数、表和文卷的大小规模,要按可预见的增长对数据及
其分量的存储要求作出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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