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次
目次 1
说 明 3
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3
1 范围 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3 职责分工 3
3.1 领导机构 3
3.2 职责 3
3.2.1主要负责人职责 3
3.2.2生产安全部职责 3
3.2.3各专业管理部门职责 3
3.2.4生产车间职责 3
3.2.5 岗位人员职责 3
4 隐患分级与分类 3
4.1 分级 3
4.1.1 基本要求 3
4.1.2 一般事故隐患 3
4.1.3 重大事故隐患 3
4.2 分类 3
4.2.1 基本要求 3
4.2.2 生产现场类隐患 3
4.2.3 生产现场类隐患 3
4.2.4 基础管理类隐患 3
5 工作程序和内容 3
5.1 编制排查项目清单 3
5.1.1 基本要求 3
5.1.2 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 3
5.1.3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3
6 工作程序和内容 3
6.1 编制排查项目清单 3
6.2 制定排查计划 3
6.3 隐患排查 3
6.3.1 排查类型 3
6.3.2 排查要求 3
6.3.3 组织级别 3
6.3.4 排查周期 3
6.4 隐患治理 3
6.4.1 隐患治理建议 3
6.4.2 隐患治理要求 3
6.4.3 隐患治理流程 3
6.4.4 一般隐患治理 3
6.4.5 重大隐患上报及治理 3
7 文件管理 3
8 隐患排查的效果 3
9 持续改进 3
9.1 评审 3
9.2 更新 3
9.3 沟通 3
10 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档案 3
11 附件 3
附录A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治理清单 3
附录C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3
附录D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台账 3
安全隐患限期整改 3
说 明
本手册是依据山东省地方标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和《工贸企业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的要求,融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相关要求,结合机械加工制造行业安全生产特点编制而成。
本手册用于指导本单位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保证各类安全措施有效全面的实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促进企业安全发展。
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1 范围
本手册适用于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手册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手册。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手册。
DB37/T 2883-2016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3 职责分工
3.1 领导机构
(1).企业成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分管领导、车间、部门负责人,领导机构负责统筹体系建设的计划制定、人员配置、财务资源等事项,负责指导和协调体系建设、实施的各项工作(见红头文件)。
(2).专业部门和各车间、部门应结合实际,成立各级体系建立工作小组,负责本区域的体系建设的实施。
(3).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岗位员工、工会组织等应全面参与隐患排查活动的实施中,确保隐患排查活动涉及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