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 言
第一条 依据本公司办事细则第十九条规定办理。
第二条 为使本公司人事作业正轨化、制度化,能在有序可循的情况下,使
本公司人事统一、脉络一贯,并加强人事部门与各部门间的了解,借以更密切配合,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程序。
□ 主 办
第三条 人事作业负责单位隶属于管理部(科),设科长一人,承上级之命,
负责下列全盘人事业务。
(一)依据公司业务需要,研究组织职责及权责划分的改进方案。
(二)配合公司经营目标,依据人力分析及人力预测的结果,拟订人力资源发展计划及人员编制数额,并根据人力发展计划,筹划各项教育及训练。
(三)设计、推行及改进人事管理制度及其作业流程,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四)经与各单位主管会商,拟定每一职位的工作标准及其所需资格、条件,以求适才适所。 (五)依生活水准、薪资市场情况及公司政策,建议研订合理的员工待遇。
(六)制定各项员工福利与工作安全措施,并维持员工与公司间和谐关系。
第四条 人事科另设专员及办事员各若干名,分别负责下列工作
(一)专员:
1. 行政公文处理;
2. 员工征信调查及对保工作;
3. 招募行政工作;
4. 考绩行政工作。
(二)办事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