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实施和运行
4.4.1 资源、作用、职责、责任和权限
最高管理者应对职业健康安全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承担最终责任。
最高管理者应通过以下方式证实其承诺:
——确保为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提供必要的资源。
注 1: 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专项技能、组织基础设施、技术和财力资源。
——明确作用、分配职责和责任、授予权力以提供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作用、职责、责任和权
限应形成文件和予以沟通。
组织应任命最高管理者中的成员,承担特定的职业健康安全职责,无论他(他们)是否还负有其他方
面的职责,都应明确界定如下作用和权限:
——确保按本标准建立、实施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确保向最高管理者提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绩效报告,以供评审,并为改进职业健康安全
管理体系提供依据。
注 2: 最高管理者中的被任命者( 比如大型组织中的董事会或执委会成员 ),在仍然保留责任的同时,可将他们
的一些任务委派给下属的管理者代表。
最高管理者中的被任命者的身份应对所有在本组织控制下工作的人员公开。
所有承担管理职责的人员,均应证实其对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承诺。
组织应确保工作场所的人员在其能控制的领域承担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责任,包括遵守组织适用
的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4.4.2 能力、培训和意识
组织应确保任何在其控制下完成对职业健康安全有影响的任务的人员都具有相应的能力,该能力
应依据适当的教育、培训或经历来确定。组织应保存相关的记录。
组织应确定与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相关的培训需求。组织应提供培训或采
取其他措施来满足这些需求,评价培训或采取的措施的有效性,并保存相关记录。
组织应当建立、实施并保持程序,使在本组织控制下工作的人员意识到:
——他们的工作活动和行为的实际或潜在的职业健康安全后果,以及改进个人表现的职业健康安
全益处;
——他们在实现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程序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包括应急准备和响
应要求(参见4.4.7)方面的作用、职责和重要性;
GB/T 2800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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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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