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性盐雾试验测试标准
1 试验目的
本标准用于考核材料及其防护层的抗盐雾腐蚀能力,以及相似防护层的工艺质量比较,也可用 来考核某些产品抗盐雾腐蚀能力。 本标准不作为通用的腐蚀试验方法。
2 试验设备
2.1 用于制造试验设备的材料必须是抗盐雾腐蚀的和不影响试验结果的。
2.2 试验设备中的条件应该保持在本标准第3章规定的限度之内。
2.3 盐雾不得直接喷射到试验样品上。
2.4 试验设备内部的顶和壁等部位所聚集的水珠不得滴落在试验样品上。
2.5 试验设备内外气压必须平衡。
3 试验条件
3.1 盐溶液采用氯化钠(化学纯以上)和蒸馏水配置,其浓度为5±0.1%(重量)。雾化后的收集液,除挡板挡回部分外,不得重复使用。
3.2 雾化前的盐溶液的PH值在6.5~7.2(35℃)之间。配置盐溶液时,允许采用化学纯以上的稀盐酸或氢氧化钠水溶液来调整PH值,但浓度仍须符合地3.1条的规定。
3.4 用面积为80cm2的漏斗收集连续雾化16h的盐雾沉降量,有效空间内任一位置的沉降率为: 1.0~2.0ml / h.80cm2。
3.5 本标准采用连续雾化,推荐的标准试验时间为16、24、48、96、168、336、672h。
3.6 雾化时必须防止油污、尘埃等杂质和喷射空气的温、湿度影响有效空间的试验条件。
2021-10-18 09:5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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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雾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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