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治理子系统的建设为数据治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系统支撑。本期规范建设目标是以元数据为驱动,建立省大数据平台完整的数据治理体系。从组织架构、系统功能等方面增强数据宏观管控,并实现精细化管理,具体包括:
数据治理组织架构管理:定义数据治理所需人员组织上的岗位和职责,从管理角度支撑数据治理工作的落地和执行。
数据标准管理:建立企业级省大数据平台数据标准体系,并制定数据标准运维管控制度和流程。
元数据管理:降低元数据使用难度、提升用户体验,使大数据平台各类用户均能参与到元数据运营维护当中。
数据质量管理:为内、外部用户提供平台化的数据质量监控;通过扩充和优化公共规则库、保证数据的完整性、一致性、准确性、及时性、合法性,提升用户使用感知;并提供数据质量应用满足个性化需求。
数据资产管理:重点建设从规划、注册、运维到注销的全流程管理体系,使数据资产管理系统化、可视化。
数据安全管理:建立体系化的数据安全管控策略,通过用户安全管理、数据安全管理实现全方位数据安全管控机制,通过技术手段与管理措施相结合的方式落实数据安全,做到事前可管、事中可控、事后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