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B 2.1 编号: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致: (监理单位)
经考察,我方认为拟选择的 (分包单位)具有承担下列工程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可以保证本工程项目按合同的规定进行施工。分包后,我方仍承担总包单位的全部责任。请予审查和批准。
分包工程名称(部位) 工程数量 拟分包工程合同额 分包工程占全部工程
合计
附:1.□分包单位资质材料 施工单位(公章):
2.□分包单位业绩材料 项目经理(公章):
3.□施工中标通知书 日期:
3.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
日期:
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