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第1部分:病历摘要; 第2部分:门(急)诊病历; 第3部分:急诊留观病历; 第4部分:西药处方; 第5部分:中药处方; 第6部分:检查报告; 第7部分:检验报告; 第8部分:治疗记录; 第9部分:一般手术记录; 第10部分:麻醉术前访视记录; 第11部分:麻醉记录; 第12部分:麻醉术后访视记录; 第13部分:输血记录; 第14部分:待产记录; 第15部分:阴道分娩记录; 第16部分:剖宫产记录; 第17部分:一般护理记录; 第18部分:病重(病危)护理记录; 第19部分:手术护理记录; 第20部分:生命体征测量记录; 第21部分:出入量记录; 第22部分:高值耗材使用记录; 第24部分:入院评估; 第25部分:护理计划; 第26部分:出院评估与指导; 第26部分:手术同意书; 第27部分:麻醉知情同意书; 第28部分:输血治疗同意书; 第29部分:特殊检查及特殊治疗同意书; 第30部分:病危(重)通知书; 第31部分:其他知情告知同意书; 第32部分:住院病案首页; 第33部分:中医住院病案首页; 第34部分:入院记录;
2024-04-12 10:22:43 46KB 电子病历共享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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