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本公司以下列日期为例假日(若有变更时预先公布),但因业务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计算: (一)例假日 1.元旦; 2.春节; 3.妇女节(限女性); 4.劳动节; 5.国庆节。 (二)每星期日 (三)其他经公司决定的休假日。 (四)例假日若适逢星期日,其隔日不予补假。 第二条 员工请假分下列七种: (一)事假: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积计以7天为限。 (二)病假:因病治疗或休养者应检具劳保局特约医院或公立医院证明申请病假,每年累积计以30天为限;住院者,以一年为限,两者合计不得超过一年。 (三)婚假:
2021-04-06 21:06:53 43KB 公司请假休假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