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章程 1.总则 1.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 、 、 、 等四方共同出资,设立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1.2 公司中文名称为 有限公司,公司股东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1.3 公司英文名称为: 1.4 公司住所地为: 法定代表人为 ,职务是 。 1.5 公司主营: 2.公司股东 2.1 公司股东是指在册的股权持有者,公司只承认登记于股东名册上的股东为股权的绝对所有人,杜绝一切争议。 本公司股东共四人,股东的姓名(名称)分别如下: 姓名或名称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2.2 股权代理,如一股权不可分割地由数人共有,数名共有人应向公司提交共同签署的代理委托书,由指定的代理人行使股东权利。对于应该向公司缴纳或续缴的出资,该数名共有人共同向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3.注册资金数额及来源 3.1 股东出资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仟万元,股东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情况 设立(截止变更登记申请日)时实际缴付 分期缴付 出资数额 出资 时间 出资 方式 出资数额 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 出资数额 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 合计 其中货币出资 缴纳出资后,股东有权获得公司签发的股东出资证明书,代表其所持有的股权。任何出资未完全缴纳前,不得签发出资证明书。 3.2 未履行、逾期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瑕疵股东)和抽逃出资股东每日按未履行出资或抽逃出资的万分之五向公司支付赔偿金。其他股东对瑕疵出资股东的上述责任向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高管因其未尽忠实义务,勤勉义务造成出资瑕疵、出资抽逃,应对公司承担责任。 3.3 股东履行出资义务以提交验资机构出具的出资证明为标志。除非公司章程有特别规定,瑕疵出资、抽逃出资股东按照实际履行出资部分所代表的股权比例行使股权。 3.4 瑕疵出资、抽逃出资的股东,公
2021-06-02 14:03:41 54KB 公司章程范本(律师审核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