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制度编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信息化"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由计算机、网络、软件组成的信息系统在公 司的生产、经营管理中应用得越来越普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 护条例》、《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保证信 息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为各部门的日常工作提供高效的信息化平台,需要对信息系 统的使用、维护、管理进行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范围。本制度所指的的信息系统包括:OA办公自动化系统、公司网站、ERP系统(金蝶K3 系统、用友NC系统、明源ERP系统等)、邮件系统、安全防御系统等以软件应用为主的系 统。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能 第三条 信息系统管理的职能部门:集团信息中心、公司业务部门 第四条 集团信息中心的主要职能及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集团信息中心制定专职的系统管理员,保证信息系统数据库服务器、应用服务器、 交换机和各终端计算机正常运行,公司系统管理人员建立日常运行维护管理流程并按管 理流程对信息系统软件进行日常维护管理;保证信息系统软件的正常运行;清理无用用 户数据和管理用户权。 第五条
2022-06-17 14: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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