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展大数据产业优惠政策 一、固定资产投资奖励。对新引进世界500强、行业100强、国内行业10强或业务收入10 0强企业在开发区直接投资大数据产业,且固定资产投资达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不含土 地),项目正常运营一年后,经认定,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投资奖励。( 参考资兴) 注:1.山西政策 世界500强、国内电子信息百强以及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在我 省落户并投资5亿元以上发展大数据业务,竣工验收后投产并正常运营一个会计年度以上 的,经认定给予500--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 2.廊坊政策 对新引进世界500强、行业100强、国内行业10强或业务收入100强企业在产业园直接投资 大数据产业,且固定资产投资达1亿元以上的企业(不含土地),项目正常运营一年后,经 认定,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投资奖励。 二、税收奖励。对在开发区注册成立且总部设在开发区的大数据企业,每年按其税收增 量部分给予奖励,按照其注册资本金(实际到位,下同)规模,1000万元(含)至1亿元 且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给予最高不超过
2022-06-21 22: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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