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第1部分:病历摘要;
第2部分:门(急)诊病历;
第3部分:急诊留观病历;
第4部分:西药处方;
第5部分:中药处方;
第6部分:检查报告;
第7部分:检验报告;
第8部分:治疗记录;
第9部分:一般手术记录;
第10部分:麻醉术前访视记录;
第11部分:麻醉记录;
第12部分:麻醉术后访视记录;
第13部分:输血记录;
第14部分:待产记录;
第15部分:阴道分娩记录;
第16部分:剖宫产记录;
第17部分:一般护理记录;
第18部分:病重(病危)护理记录;
第19部分:手术护理记录;
第20部分:生命体征测量记录;
第21部分:出入量记录;
第22部分:高值耗材使用记录;
第24部分:入院评估;
第25部分:护理计划;
第26部分:出院评估与指导;
第26部分:手术同意书;
第27部分:麻醉知情同意书;
第28部分:输血治疗同意书;
第29部分:特殊检查及特殊治疗同意书;
第30部分:病危(重)通知书;
第31部分:其他知情告知同意书;
第32部分:住院病案首页;
第33部分:中医住院病案首页;
第34部分:入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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