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 控制对象
本系统的控制对象有八个,分别是:
东西方向红灯(R—EW)两个;
南北方向红灯 (R—SN) 两个;
东西方向黄灯(Y—EW)两个;
南北方向黄灯 (Y—SN) 两个;
东西方向绿灯(G—EW)两个;
南北方向绿灯 (G—SN) 两个;
东西方向左转弯绿灯(L—EW)两个;
南北方向左转弯绿灯(L—SN)两个。
2.1.2 控制要求
1、系统工作受开关控制,起动开关 ON 则系统工作;起动开关 OFF 则系统停止工作;
2、交通信号灯按高峰时段、 正常时段及晚上时段进行控制,这三个时段的的时序分配如图1所示;
3、在高峰时段,交通信号灯按图2所示时序控制;
4、在正常时段,交通信号灯按图3 所示时序控制;
5、晚上时段按提示警告方式运行,规律为: 东、南、西、北四个黄灯全部闪亮,其余灯全部熄灭,黄灯闪亮按亮 0.4 秒,暗 0.6 秒的规律反复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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