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正改变着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方式,对个人信息保护带来巨大挑战。云计算让个人信息远离个人终端,用户对于个人信息的控制能力大大降低,个人甚至并不清楚其数据的存储位置;移动互联网更让信息收集变得无处不在,且所收集的信息高度个人化,比如通讯录、照片、邮件、App应用的使用信息等。如果说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只是从量的层面加剧了个人信息保护的难度,那么大数据的出现则是从质的层面冲击了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存在的基础,对个人信息保护规则带来深远影响。
然而互联网技术业务的快速发展,已经将个人信息保护法的适用环境彻底改造。大数据的出现更是进一步模糊了个人信息与非个人信息的边界。如果缺乏其他的数据源,很多信息将保持匿名的状态。但是,在今天的网络新世界,有无数可以利用的数据源。企业甚至是普通个人都越来越容易获得有关个人的大量信息。此外,软件算法和分析学的发展使得大量数据更易被关联和聚合,大大增强了人们将非个人信息转化为个人信息的能力。获取信息以及将信息恢复身份属性的成本正在急速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