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互联网公司估值方法
传统项目或公司的估值基于现金流基础:使用财务报表表中的 EBITDA(息税折旧前利润)数据乘以 8,再乘以特定行业的贝他系数即可快速得出谈判基础,剩下的就是具体的微调了。
但是对于早期互联网公司的估值,更多的是一种依靠经验与直觉的投资艺术而不是精确计算,另外还有一项辅助手段 DEVA 估值法。经验与直觉估值这里就不说了,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DEVA 估值法。其具体为股票价值折现分析法 (discounted equity valuation analysis),适用于那些处于创意、创新、创业的早期阶段的公司或项目,他可能还没有产品 / 商品,有的甚至就是一纸梦想,但乐观的预计未来的市值或销售额的复合成长率高于 15%,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性。
DEVA 最早由摩根斯坦利的分析师 Mary Meeker 提出。1995 年网景上市 4 个月后,米克尔和同事合作出版了论文《互联网报告》,文中提出的 DEVA 估值理论,很快成为了风险投资领域估值的参考标准。DEVA 依据的依然是网络时代每 18 个月芯片速度会增长一倍的摩尔定律,但在投资领域,18 个月的带来的不仅仅是价格下降一半,而且还是项目市值的指数增长,即 E=MCC(其中 E 为项目的经济价值,M 为单体投入的初始资本,C 为客户价值增长的平方值)。
比如一部电话或一个网站,当只有自己一个客户时,他的价值基本为零,当锁定第二个客户后,就可以做很多的互动,附加价值也就被发现了,附加价值的测算是客户数量 2 的平方 4,当锁定第三个客户时,会加速发掘更多新价值,附加价值应该是 3 的平方 9,依次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