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取费标准(试行) 制订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取费标准的主要目的是:对外作为行业指导价格,供业主通过招 评标,聘用监理单位时参照,起到市场导向的作用;对内约束监理企业,避免在价格上 出现恶性竞争,维护监理市场的健康发展。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由于信息系统工程的特殊性,国家没有颁布相应的取费标准 ,过去常常简单地套用国家物价局、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参见附 录),或仅仅附加很小的上浮比例,许多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的单位都面临收支平衡的困 难,更不要说为了长远发展必要的预先投入。这样的结果既不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也 会影响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质量。 由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工作难度显着地高于建筑工程监理的工作难度,聘用的专业 人才的要求也更高,需要监理的工程阶段也比建设工程宽,再加上在监理过程中同时可 能也会包含一些咨询性的工作。简单参照建设工程监理收费显然是不合理的,因此提出 合理的适用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收费标准是十分重要与紧迫的任务。 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监理费,根据委托监理业务的范围、强度和工程的性质、规模、难 易程度以及工作条件等情况相关,提出我们的建
2022-06-17 19: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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